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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黄大昆和妻子丁金香在柳城县沙埔镇卫生院得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五建)支付的人道赔偿费用3000元。6月5日,柳州1号APP以《1号调查|柳城女子自称在沥青路面摔倒被烫伤,施工方回应:有多个疑点》为题报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经过数日协商,施工方广西五建称其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承担丁金香的医疗费用。
黄大昆夫妇是柳城县沙埔镇六广村山田屯居民,不久前,黄大昆联系记者,称妻子丁金香于5月26日摔倒在209国道鸡公山路段的沥青路面,身上多处被烫伤,且维权无门。6月1日,记者来到柳城县了解此事,通过多部门联系上该路段施工方——广西五建。但施工方相关负责人钟仁钰表示,当时并没有施工人员向其反映此事,对此事不知情,他还称,如果黄大昆夫妇反映的情况属实,施工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黄大昆夫妇无法拿出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无奈之下,黄大昆只好向广西五建反复提出诉求,希望对方能支付丁金香的医疗费用。经过多日的协商,施工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双方都扯不清楚,但出于人道主义,他们愿意承担丁金香的医疗费用。
6月14日下午,施工方沥青站负责人黄先生与黄大昆夫妇一同前往柳城县沙埔镇卫生院,经统计,自事故发生后,丁金香曾在柳城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疗费用为2522.79元,之后又在沙埔镇卫生院治疗,医疗费用为277.87元,两项费用共计2800.66元。双方再次协商,最终,广西五建总共支付3000元。针对该事,双方签署了协议书,黄大昆夫妇表示对该事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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